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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設置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內部稽核單位,配置稽核主管1名及專任內部稽核人員數名進行稽核業務,業務包括本公司內部稽核制度的建立及執行,子公司稽核業務之監理,並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形加以評估並作成紀錄,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2.內部稽核作業與職掌
公司內部稽核業務乃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年度稽核計畫,明訂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等。稽核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例行性及專案稽核,稽核結果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呈核,以確保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的被執行。
內部稽核人員對於內部稽核作業所發現、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列、會計師專案審查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各項缺失及異常事項,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於該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作成追蹤報告,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後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內部稽核人員如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立即作成報告陳核,並通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
3.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
依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其他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及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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